今天,中考放榜啦
下午4:00开始
考生们就能查询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了

而大家关心期待的
2020年乐清市普通高中招生
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出炉了
快来看看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公布
2020年普高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及各分数段学生人数的通知

现将我市2020年普高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分数段学生人数公布如下(均按总分一计算):

一、普高最低控制线:480

二、各分数段累计人数

分值
累计
人数
分值
累计
人数
610分以上
201
415分以上
9008
605分以上
356
410分以上
9142
600分以上
560
405分以上
9269
595分以上
790
400分以上
9380
590分以上
1036
395分以上
9512
585分以上
1355
390分以上
9632
580分以上
1666
385分以上
9766
575分以上
2005
380分以上
9889
570分以上
2319
375分以上
10012
565分以上
2667
370分以上
10129
560分以上
3010
365分以上
10243
555分以上
3294
360分以上
10358
550分以上
3547
355分以上
10474
545分以上
3822
350分以上
10584
540分以上
4118
345分以上
10688
535分以上
4373
340分以上
10785
530分以上
4665
335分以上
10883
525分以上
4915
330分以上
10996
520分以上
5155
325分以上
11083
515分以上
5368
320分以上
11184
510分以上
5628
315分以上
11284
505分以上
5850
310分以上
11388
500分以上
6074
305分以上
11481
495分以上
6275
300分以上
11576
490分以上
6480
295分以上
11665
485分以上
6653
290分以上
11762
480分以上
6861
285分以上
11837
475分以上
7031
280分以上
11904
470分以上
7233
275分以上
11987
465分以上
7415
270分以上
12069
460分以上
7601
265分以上
12156
455分以上
7798
260分以上
12245
450分以上
7945
255分以上
12317
445分以上
8111
250分以上
12404
440分以上
8276
245分以上
12485
435分以上
8441
240分以上
12550
430分以上
8583
235分以上
12637
425分以上
8739
230分以上
12706
420分以上
8882
225分以上
12780
2020年7月10日

普通高中如何录取?

▲点击图片可跳转阅读更详细原报道《乐清家长看过来,2020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出炉》

(一)招生原则

01择优录取原则
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毕业升学,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
02录取唯一原则
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经公办或民办、普高或职高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即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03普职协调原则
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04同城待遇原则
乐清市引进人才子女、乐商回归人员子女在乐清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

(二)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基本办法
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布等因素,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低控线”),经温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公布。

2)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与特长加分,下同),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含综合表现)结果、录取资格等因素,按平行志愿录取。

3)在温州市域外就读学生,未回乐清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如确需回乐清就读的,可根据就读学校当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招生人数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4)温州市域外户籍应届生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具有我市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②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203月份);

③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乐清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6月起连续缴纳至今)。

5)普通高中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如果录取不足,原则上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

6)已经被我市教育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分数卡到相关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作自动放弃论处。

2统招生
1)前置条件。报考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乐清中学)统招生,年龄须不超过17周岁即20039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报考其他普通高中统招生,年龄须不超过18周岁即20029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2)志愿填报。符合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前置条件且申请参与统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填报的时间为3,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志愿填报方法见《2020年乐清市高中招生指南》。

3)录取办法。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即在符合前置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自主招生和定向生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乐清中学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和定向生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定向生指标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课程改革推进、当地高中入学率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定向生指标继续坚持向农村学校和优质学校倾斜的原则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实行分校录取,学区统筹。

★(1)自主招生具体招收办法按《乐清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执行,被录取的学生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但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定向生的对象须具有乐清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年以上(20183月底前迁入)、学籍在该初中学校且在该校连续读满三年、年龄不超过17周岁(20039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生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具体分配名额和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4特长生
◆(1)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招生学校向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515日前我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

◆(2)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或在20172019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演)中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省一、二级特色示范高中可申请面向温州市招收特长生。面向温州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招生学校须向我市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经我市教育局同意并上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后,由温州市教育局52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3)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取消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为预录取考生,610日前预录取名单由我市教育局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如同时被乐清市外学校预录取的,须于612日前以书面方式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未确定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4)特长生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普高立足于本市招生,本市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2)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跨县域招生学校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

☆(3)民办普高可向我市教育局申请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自主招生计划,该计划数仅限于县域内招生,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后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录取。

☆(4)乐清市知临中学、乐清市嘉禾中学原则上面向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乐清市知临寄宿学校和乐清市外招生,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确定预录取名单,由我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取。

☆(5)民办普高招生方案需提前报乐清市教育局审定,6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

(三)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

1
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2

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3

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考生须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从成绩公布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4
乐清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乐清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我市教育局。

(四)高中招生其他事项

1温州市外学校来温招生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温州市外公办普高不得在我市招生。对擅自去温州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考生,我市不予以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温州市外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温州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2严肃招生纪律我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各学校要履行职责,认真细致做好招生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招生政策。除经审批的跨县域特长招生外,公办普通高中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有偿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三年评先评优资格,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追究责任人责任。

学生及其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凡擅自修改或伪造各类证件的,将依法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加分政策

考生在政策照顾加分或特长生加分方面若同时符合多项规定时,则每类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政策加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待遇。

✨1.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2.下列六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3.除上述12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照顾。
本办法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4.公安民警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 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要求执行。

✨5.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参照现役普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6.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特长加分规定

1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可加6分。

2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二等奖或温州市级一等奖者,可加4分。

3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三等奖、温州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可加2分。

42020年特长加分项目另行发文公布。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获奖加分政策,初中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方面获奖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杜绝招生舞弊现象。

01

公示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特长招生预录取名单以及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

02

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我市教育局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03

监督制度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牵头成立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市教育局投诉。

投诉电话:
625238056157300262521704

🚨PS:本办法由乐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祝愿每一位学子

都能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
转发周知 互相提醒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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